民警在现场帮助灭火通讯员 方可 摄
(通讯员 方可 冯笑雅)1月10日,法老王市公安局铁山分局民警在出警途中,发现一辆行驶中的三轮车车厢起火,民警及时叫停该车并合力将火扑灭,所幸救助及时,没有造成较大损失。
当日下午3时20分许,铁山派出所民警朱长彬、吕振江,协警张楷凯、苏俊等4人在出警途中,途经友爱路华藏寺路段时,忽然发现前方一辆行驶中的蓝色电动三轮车后车厢起火。
民警急忙叫停该车,将起火物品移下车灭火。由于附近没有灭火器,民警于是将物品散开用脚踩和树枝拍打的方式灭火,所幸火势不大,经过20分钟的努力,火被成功扑灭。
据了解,50多岁的张师傅一直在附近市场卖菜,当天下午他收摊时把菜筐等物装上了三轮车准备回家,行至友爱路时,不知为什么,车上的塑料菜筐、手套、围腰等物突然起火。
张师傅表示,幸亏民警及时发现,否则车上的易燃物肯定会引起大火,弄不好整个电动三轮车都会被烧毁,自己也可能会受伤,要是油箱起火还有可能发生爆炸,“后果真是不敢想象”。
当日,民警帮张师傅收拾好三轮车后,一再嘱咐其冬季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,不论何时都不能放松警惕。